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
St. Augustine: Moral Theory
A History of Philosophy: Volume II: Medieval Philosophy
Chapter VII: St. Augustine: Moral Theo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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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古斯丁的倫理學與傳統希臘的倫理學有一個共通點,即eudaemonistic,也就是將幸福看作人類行為的最終目的。但得到幸福的方法並非伊比鳩魯學派所認為,追求精神與身體的快樂。光追求德行也是不夠的。因為這些都與有限的、變動的人類相關。真正的幸福必定超越人類的心靈,也就是上帝,這種追隨上帝包含著對上帝的愛與擁有。
奧古斯丁的倫理學主要是愛的倫理學,這是這樣的愛(意志)使人能夠企及上帝。人應全心全意地去愛主,因為上帝是創造世界的一切。
dynamism of will (dynamism of love) 物力論?立本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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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意志是自由的,而且意志必須遵守道德義務。
愛上帝便是義務。
愛上帝是道德的本質所在。
3. 上帝之恩典(grace)
有限的人能夠愛無限的上帝,兩者之間的鴻溝由上帝神聖的恩典來填補。
4. 惡的問題
惡並非由上帝所創的東西,而是上帝所創的自由意志所產生的。嚴格來說,惡根本稱不上是東西,它只是善(善是上帝的創造)的闕如。[借用Plotinus的理論,奧古斯丁用以回應摩尼教的善惡二元說][影響了Leibniz]
5. 歷史觀
兩種人:愛上帝的與遠離上帝的。
於是有兩大陣營,前者的代表為耶路撒冷城的人,後者的代表為巴比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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